第三节 环境卫生
药品生产环境是指与药品生产相关的空气、水源、地面、生产车间、设备、空气处理系统、生产介质和人等几方面的卫生。《规范》第八条规定:“药品生产企业有整洁的生产环境、厂区的地面、路面及运输等不应对药品的生产造成污染;生产、行政、生活和辅助区的总体布局应合理,不得相互妨碍。环境卫生包括厂区环境卫生、厂房环境卫生和仓储区环境卫生等。
一、厂区环境
1、厂址与环境的要求
《规范》第三十九条规定“药品生产企业所处环境的空气、场地、水质应符合生产要求。生产厂房及周围应无污染源。废料及垃圾转运站应运离生产区”。也就是说药厂的厂址选择要注意到周围环境卫生条件,如空气、土壤和水源有无污染,有无生活垃圾堆和污物站,特别要注意到有无化工、生产厂区和居民生活密集区。大气污染情况对药品生产的环境卫生影响很大。生产环境的空气尘粒,浓度越低,对空气的净化处理越有利。根据有关资料统计表明:农村空气污染程度较低于城市,更低于城市工业区。所以药厂厂址最好选择在远离城市的非工业区,郊外或农村为好。
2、厂区环境的绿化
《规范》第八条规定:“厂区的地面,路面及运输等不应对药品生产造成污染”。因此要求药品生产区有比较高的绿化区,绿化面积应达到50%—70%。绿化区内不应各植观赏花木,高大乔木及产生花粉、绒毛、花絮等对空气有影响的树种。
3、厂区物品的存放:厂区内的车辆及其他产品必须放在定置图规定的区域内;定置、定量、按要求放置。
4、废弃物及垃圾处理
(1)废弃物及垃圾必须放在密闭的容器或袋内,及时送到规定的堆放地点。
(2)厂区邻近的废弃物、垃圾站必须与厂区之间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和消毒措施,专人定时,及时清洁,并处理干净容器及消毒。
5、厂区内施工
厂区内施工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,将施工现场与厂区周围环境隔离。应有明显的施工标志,不得对厂区环境、物料运输 和药品的生产产生污染。
三、厂房环境卫生
1、一般生产区环境卫生要求
(1)厂房内表面窗明壁净见本色、无霉斑、无渗漏、无不清洁死角,灯与管线无积尘。
(2)地面光滑,平整、清洁、无积水、无杂物;地漏干净无积垢。
(3)厂房严密,设置有防止昆虫和其他动物进入的措施;生产区内无动物及昆虫。(五防:防尘、防蚊、防蝇、防虫、防鼠)。
(4)物料、中间产品定置放置,码放整齐,有遮盖防尘措施,明显状态标志。
(5)一切非生产物品及个人物品不得带入和存放于生产区。不得在生产区内从事与生产无关的活动。
(6)楼道、走廊、电梯间清洁和畅通,不得堆放任何东西。
(7)人流、物流分开,有明显标记。人、物分别在规定通道出入 ,不得穿行。
(8)同一操作间内或相邻操作间的操作安排要合理,避免交叉污染。
(9)生产中的废弃物装在密闭容器内,每天及时清理到规定的废弃物堆放处,并立即清洗干净容器,车辆、工具并消毒。
(10)生产区内应设置洁具清洗间,清洁工具齐全,洗涤、消毒措施完备。清洗间通风良好,清洁;清洁卫生完成后,应及时清洗及消毒清洁工具,并于清洗间内整齐放置。
(11)物料定置码放整齐,标志明显;操作台、地面无撒落物,无污物。
(12)工作台(包括净选药材的工作台)表面应平整,不易产生脱落物。
2、洁净区环境卫生要求
(1)门窗、各种管道、灯具、风口及其它公用设施,墙壁与地面的交界处等应保持洁净,无浮尘。
(2)地漏干净,经常消毒,经常保持液封状态,盖严上盖。
(3)洗手池、工具清洗池等设施,里外应保持洁净,无浮尘、垢斑和水迹。
(4)缓冲室、传递柜、传递窗等缓冲设施,两门不能同时打开。在不工作时,注意关闭传递柜(窗)的门。
(5)严格控制进入洁净室的人数,仅限于该区域生产操作人员及经批准的人员进入;工作时应关闭操作间的门,并尽量减少出入次数。对临时外来人员应进行指导和监督。对进入洁净室人员实行登记制。
(6)洁净区内操作时,动作要稳、轻、少,不做与操作无关的动作及不必要交谈。
(7)洁净区内所有的物品应定数、定量、定置,无不必要的物品。
(8)洁净区所用的各种器具、容器、设备、工具、台、椅、清洁工具等均应选用无脱落物,易清洗、易消毒、不生锈、不长霉的材质,不宜使用竹、木、陶瓷、铁等材质。不宜使用不易清洗,凹陷或凸出的架、柜和设备。
(9)清洁工具用后要及时清洗干净。消毒并及时干燥,置于通风良好的洁具清洗间内规定的位置。用前,用后要检查拖布、抹布是否会脱落纤维。不同空气洁净度级别的生产区使用不同的清洁工具,二者不能互用。进入无菌室的清洁工具需先进行灭菌。清洁剂、消毒剂要定期交替使用。
(10)文件、笔等须经洁净处理,进入无菌室的物品还须经灭菌处理。
(11)生产过程中的废弃物应及时装入洁净的不产尘的容器或口袋中,密闭放在指定地点,并按规定,在生产结束时及时清除出洁净区。所用的容器或口袋宜是一次性的。
(12)在含有霍乱、鼠疫、HIV(human Immuno Deficiency
Virus. 人免疫缺陷病毒)、乙肝病毒等高危病原体的生产操作结束后,对可疑的污染物品应在原位消毒,并单独灭菌后,方可移出工作区。
(13)洁净室不得安排三班生产。每天应留足够的时间用于清洁与消毒。更换品种时要保证有足够的间歇,清场与消毒。
(14)必须定期监控洁净室的环境。监测频率及项目应依据验证结果制定洁净室(区)环境监测表。
(15)定期清洗初、中效空气过滤器及更换高效空气过滤器。空气洁净度级别,初效空气过滤器更换周期表(二班生产情况下)
空气洁净度级别初效空气过滤器
中效空气过滤器
100
每周
每月
10,000
每周
每二个月
100,000 每周
每三个月
300,000 每周
每三个月
高效空气过滤器
发现下列情况应更换:
(1)气流速度降到最低限度,更换初、中效也不显效;
(2)出风量为原风量70%;
(3)出现无法修补的渗漏;
(4)一般情况下1-2年更换一次。
3、仓储区环境卫生要求
(1)仓储区周围环境整洁,无粉尘、有害气体、垃圾及污水等严重污染源;地面平坦、整洁、无积水,沟渠畅通,地势干燥。
(2)库房内表面光洁、平整、无积尘、无霉斑、无渗漏、无不清洁死角,做到窗明壁净。
(3)库房内地面光滑、无缝隙、清洁干净、无积水、无杂物。
(4)库房内门窗结构严密,设置能有效地防止昆虫、鸟类、鼠类等动物进入的设施。如房门口设置防昆虫的灯,库房的通风窗上安装纱网,设置防鼠器具,防蚊蝇的风幕、风帘等。
(5)仓储区应划分办公区及库房。办公区整齐、清洁,库房实行定置管理、仓库内所有物品包括:物资、运输工具、衡器等,均按定置要求,定位、定量码放整齐。库内所有物品应清洁,无积尘、地油污。[本文共有 6 页,当前是第 4 页] <<上一页 下一页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