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节 卫生管理
一、卫生管理:
1、企业根据GMP的要求,建立生产区域、环境、设备、个人的清洁卫生规程。
清洁卫生规程的主要内容
(一)清洁工作范围、内容;
(二)清洁方法、程序;
(三)清洁剂、消毒剂、灭虫剂及配制;
(四)清洁工作频次;
(五)清洁卫生检查及评价;
(六)其他。
2、卫生管理标准包括:环境卫生、工艺卫生及人员卫生等。
3、一般生产区、洁净区(按不同空气洁净度级别分别制定)、储存区、取样间、休息室、更衣室、实验室等均应制定相应的卫生管理规程。
4、各项卫生管理规程一经颁布执行,即为卫生管理的基准性文件,是制定清洁操作规程的依据和准则,是各部门实施卫生管理,实施卫生监督控制的依据和准则。
5、各项卫生措施、其核心是防止污染及交叉污染。
二、卫生标准的实施。
1、清洁操作规程的建立,为确保卫生管理规程的实施。生产部门组织各有关部门制定各个相应的清洁操作规程(或程序)如厂房、设施、设备、工具、清洁工具等的清洁操作规程。
2、生产过程中,涉及到人、机、物、法、环每一个细节均应有相应的卫生规程。
3、应规定生产区不得存放非生产物品和个人杂物,生产中废弃物应及时处理。
4、生产前和生产进行中必须保持同样的符合标准的卫生状态。生产结束时应马上挂上“未清洁”或“待清洁”的状态牌。
5、下达生产指令的同时,必须同时下达有关的清洁指令。
6、设备的清洗要进行验证。
三、卫生标准的监控
1、生产过程中卫生措施的实施和结果,由质量管理部门的质管员按照卫生监控标准进行监控,分别采用各个相应的清洁评价标准去监控检查。
2、清洁状态记要严格按照“卫生状态标记管理规程”进行。每次生产前应由质量管理部门授权人确认各项卫生要求已达到,生产准备工作已符合要求发给“准予生产”的合格证,才可开工生产。
3、对有特殊要求的清洁过程应采用验证的方法进行监控。
四、卫生培训
1、卫生管理规程、卫生操作规程批准颁发后,执行之前,必须对有关员工进行培训,必要时先考核后上岗。
2、定期对洁净室(区)内的工作人员包括维修、辅助人员进行卫生和微生物学基础知识,洁净作业等方面的培训及考核。[本文共有 6 页,当前是第 3 页] <<上一页 下一页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