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成品、半成品(中间体)及退回药品的管理规程
第一节 成品及半成品(中间体)的验收入库管理
一、车间产品的交接手续
1、对于每个车间生产的每批产品,要及时入库,放置成品或半成品待验区储存。并由车间核算员与仓库管理员,办理产品交接手续,由仓库管理员代车间保管。
2、仓库管理员依据贮存条件,把产品放入冷库或阴凉库的相应的待验或不合格区域,认真管理。
3、待验产品具体请验事项由车间办理。
对不合格产品的处理申请及处理办法,由车间实施。
对检验合格的产品按合格品入库验收规定执行。
二、合格成品入库验收规定
1、逐项核对入库单中产品的名称、规格、批号、数量及检验报告书与产品是否相符无误。
2、认真检查产品的外包装是否清扫,标明产品的名称、批号、规格、包装数量,并且每件产品外包装上都贴有合格证。外包装印字是否清楚无误,要求不得有错写、漏写或字迹不清,不得混入其它品种产品,或同产品不同规格,检查产品外包装是否完好,无破损,如有与检查项目不符的要予以拒收,对验收合格的产品,移入成品合格区,按品种、规格、批号排列整齐。
3、所有检验项目符合要求后,检验车间交送的产品质量保证书是否填写齐全,否则可以拒收。
4 对于拒收品由车间另行调整,符合规定后再准予入库。
5 对于入库的成品,要填写产品入库验收记录。记录入库产品的品名、规格、批号、数量等项目验收情况,验收人签字,对于拒收的要写明拒收原因。
三、半成品的验收入库
半成品的验收入库及代保管的交接手续与成品管理相同。
四、对于销售部退回成品,按成品收回处理规程办理。[本文共有 66 页,当前是第 29 页] <<上一页 下一页>>